关于2020年12月网络教育统考成绩复核程序的通知

  • 时间:21-01-20
  • admin
  • 来源:交通大学

各位同学好!

根据网考办关于 2020 年 12 月统考成绩复核程序的通知,特拟定以下通知,请按照要求操作。

1、2021 年 1 月 24 日开始可以查询 2020 年 12 月考试成绩了,考生登陆http://www.cdce.cn ---网院考生入口进行查询(常用的浏览器都会支持,版本有 IE9 及以上;360 兼容)

2、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于 2021 年 1 月 24 日-2 月 8 日中午 12:00 点前提出成绩复核申请,过期不予受理。考生申请日期以申请信件发出日期(当地邮戳)为准。成绩复核只查卷面得分,不重新评卷。

3、考生必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校外学习中心不能代替考生申请。由本人签字,并附上“成绩复核申请表”(见附件 1),准考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后邮寄,地址是:上海法华镇路 535 号上海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主楼 309 霍焱老师收,邮编 200052。(注意:假期期间请同学们发出快递之前必须先与霍老师确认 13564738321-加微信,同时将附件1发邮件 yhuo@sce.sjtu.edu.cn )

4、收到复核结果之后我们会尽快电话联系回复考生本人。

 

《考生成绩复核申请表》填表须知

1.《成绩复核申请表》供考生在提出成绩复核申请时使用。填表人应用钢笔或者签字笔填写,实行签名负责制,表格涂改无效。考生必须全面了解情况、核实数据、认真负责的填写。如果出现数据虚报、漏报、错报,由考生本人负责。

2.“申请复核科目”项只需在所选项前的“□”内划“√”。

3.“联系电话”只需填写“宅电/办公电话/小灵通/手机”中一项即可,联系电话应包括“电话区号”和“电话号码”,示例:010-12345678。邮寄地址及邮编要方便寄达“成绩复核结果通知书”。

4.“日期”栏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年、月、日,示例:2008 年 2 月28 日。

5.校外学习中心应仔细核对考生的身份证件,不得接受考生的其他证件申请成绩复核。

6.《考生成绩复核申请表》由考区办存档备查,校外学习中心保留复印件备查。

 

 上海交大继续教育学院网教部

 2021-1-14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震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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