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关于给予某同学记过处分的决定

  • 时间:19-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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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交通大学

 XXX,女,上海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络教育专升本工商管理专业,2016 年9 月入学,学号716991390037。XXX 同学在2019 年5 月11 日9:00-11:00“经济学”学位考试中,违规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纸条作弊,被监考老师当场发现,事后经批评教育,该同学对自己的错误行为有认识。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学历继续教育学生考试纪律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以及<<上海交通大学学历继续教育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十七条第(二)款和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第(5)点之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XXX 同学记过处分,本次学位考试成绩以零分计算,取消学位申请资格,开除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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