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学生证的使用和管理,上海交通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特制定本办法。
一、取得正式学籍的学生发放学生证。
二、入学报到后的开学一至二个月内,学生在网上核实学习系统里的学号、姓名、性别、照片、身份证号、录取时间、验证等信息。以后每学期开学时,学生持学生证办理注册手续。加盖“注册章”后,学生证方为有效。
三、学生证只限学生本人使用,要注意保管,不得转借或送给他人使用。
四、学生如遗失学生证,应立即在学院主页下载“补办学生证申请表”,按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办理手续。
五、在申请补发学生证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由此造成的各种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六、考试必须携带学生证,否则不予参加考试。 七、学生毕业后,学生证不再收回。
八、本办法由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