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毕业与学位申请说明

  • 时间:19-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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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交通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具有学籍的学生,在有效学习期限内修完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考核成绩合格者,准予毕业,并发给毕业证书。高起专和专升本学生最长有效学习期限(含休学)不得超过五年,高起本学生最长有效学习期限(含休学)不得超过七年。 

 

毕业申请者必须在不晚于有效学习期限结束前 3 个月满足申请毕业的各项条件,并正式提出毕业申请,同时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本科学士学位的申请、授予按照《上海交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符合学位条例规定条件者,授予上海交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 

 

学位申请者必须在不晚于有效学习期限结束前 3 个月满足申请学位的各项条件,并正式提出学位申请,同时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科生,不得授予学士学位:(一)入学至申请学位期间被行政拘留或构成刑事犯罪的;(二)在学习有效期内有考试作弊等违反学业诚信行为,且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的。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震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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