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网络教育学生入学与学籍注册说明

  • 时间:19-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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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交通大学

1.上海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应持录取通知书和学院规定的有关证件按期到学院或学院指定的站点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注册的,应事先向学院书面请假,假期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学院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3.新生被录取后,如因身体或工作等正当原因不能坚持学习,经本人书面申请、学院批准,可准许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学生待遇。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必须在期满前一个月提交恢复入学的申请报告,经学院批准后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未申请或办理入学手续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4.学生入学后,学院在 3 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院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5.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当按照学院规定办理缴费、注册手续。无故逾期两周未注册且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给予自动退学处理。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震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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